第四节
对所谓​“土地肥力递减规律”​的批判
资产阶级经济学者对级差地租的问题曾进行过一些分析,并且得出过若干正确的结论。例如,李嘉图就曾经认识到级差地租是由于投入土地的各个等量资本有不同的生产率,而农产品价值又由劣等地决定的结果。同时,他还认识到:级差地租的数量将会随着各个土地投资生产率的差别的扩大而增加。但是,李嘉图的地租理论是有不少错误的,其中最根本的错误之一是,他的地租理论是建立在一种虚构的所谓“土地肥力递减规律”的基础上的。
“土地肥力递减规律”是庸俗经济学者马尔萨斯虚构出来的。他认为,“按耕作进展的比例而增加的年产量,和以前的平均增加额比较起来,必然是逐渐地并不变地减少下去的。”“从一切土壤性质来说,非独不会递增,而且必然会逐步递减。”因此,所谓“土地肥力递减规律”,不外乎是这样的一种说法:土地的增产能力是有限的,投入土地的资本和劳动达到了一定限度,如果再继续投入资本和劳动,那么增产的数量就会递减。例如,原投资 100 元,能生产 6 担粮食;追加 100 元,只能增产 5 担,共 11 担;再追加 100 元,就只能增产 4 担,共 15 担,等等。
李嘉图把“土地肥力递减”当作级差地租产生的原因。他说:“地租总是由于追加的劳动量所获报酬相应地减少而产生的。”在他看来,由于增产数量递减,不能在原地块上继续投资,所以就逐渐由耕种优等地推广到耕种劣等地,这就引起了级差地租的产生。他还认为,正是由于这一“规律”的作用,才使得粮食的生产价格越来越上涨,从而引起工资提高、利润率下降和地租的增长。
李嘉图的这些看法,是完全错误的。马克思指出,无论农业耕作是由优等地向劣等地过渡,还是相反由劣等地向优等地过渡,无论追加投资的生产率是递增还是递减,只要各个投资的生产率存在着差别,就由产生级差地租的条件。这一点,已由资本主义的农业实践完全证实了。
一切庸俗经济学者,为了替资本主义剥削制度进行辩护,几乎普遍利用这条臆造的所谓“土地肥力递减规律”,它们把它奉为至宝,妄图以此把资本主义制度下劳动人民的贫困化,归之于所谓“自然的原因”造成的。马尔萨斯的臭名远扬的人口“理论”,就是建立在这条“规律”的基础上的。旧中国的一些资产阶级经济学者,也曾贩卖过这一谬论,替反动统治阶级进行辩护。
“土地肥力递减规律”,在理论上是根本不能成立的。它是以技术不变和生产力不变作为前提、作为论证方法而的出来的一种错误结论,因而具有一切伪科学所共同的纯诡辩的特点。的确,如果农业技术不改进,农业生产力不发展,在同一土地上追加投资,增产的可能性是很有限的。但事实上,科学技术是不断发展的,农业生产力是不断提高的。追加投资通常总是和采用新技术、改良土壤和使用各种更有效的生产资料等等联系在一起的。列宁指出:“'追加的(或连续投入的)劳动和资本'这个概念本身就是以生产方式的改变和技术的革新为前提的。要大规模地增加投入土地的资本量,就必须发明新的机器、新的耕作制度、新的牲畜饲养方法和产品运输方法等等。”因此,只要在追加投资的同时相应地改进技术,则增产的比例就可以保持不变或者递增,而绝不会出现所谓的递减的现象。恩格斯指出:“人类所支配的生产力是无穷无尽的。应用资本、劳动力和科学就可以使土地的收获量无限地提高。”
关于资本主义国家的农业人口和农业生产的统计材料,再清楚不过地证明,所谓“土地肥力递减规律”完全是资产阶级学者捏造出来的。如果土地肥力真有递减的趋势,那么,为了满足对粮食和农业原料的日益增长的需要,就必须把日益增多的劳动力投入农业中去。换句话说,农业人口必须不断增加。但实际情况恰好相反,所有资本主义国家的农业人口不是在相对地减少,就是在绝对地减少。例如,在法国,农业人口在 1882 年为 6,913,504 人,到 1892 年则减少到 6,663,135 人;在德国,农业人口从 1882 年的 8,064,000 人减少到 1895 年的 8,045,000 人。又如,在美国,农业人口从 1948—1952 年平均的 23,053,900 人减少到 1969 年的 10,307,000 人,即减少了 55.3%。在同一时期内,美国谷物的收获面积也减少了,从 1948—1952 年平均的 122,487 万亩减少到 1969 年的 88,898 万亩,即减少了 27.4%;但同一时期,谷物的总产量却由 27,344,800 万斤增长到 40,534,800 万斤,即增长了 82.5%。这些统计材料表明,技术的进步可以使绝对减少的农业人口生产出愈来愈多的农产品。这些无可辩驳的事实,是对资产阶级的伪科学——“土地肥力递减规律”的最有力的批判。
为了替这种虚构的“规律”作辩护,有的资产阶级学者曾握出这样的“论据”:如果土地肥力不会递减,一公顷土地就能生产出全世界所需要的粮食。可是,这个“论据”并不能起任何证明的作用。因为,一定的土地面积在一定的技术条件下只能生产出有限的产品,这并不是农业一个部门的特殊现象,而是一切生产部门的共同现象。在工业方面,利用一定的土地面积盖起来的工厂同样只能生产出有限的工业品,而不能生产出供全球需要的工业品。马克思写道;“在生产力发展的一定阶段上,一定的空间总是必要的,并且建筑物在高度上也有它的实际限制。要超过这点来扩大生产,就露要有空间场所的扩大。”尽管如此,在改进技术的条件下,在一个工厂增投一倍的资本,还是可能把产量提高一倍甚至一倍以上,正如在同一块农业用地上增加一倍的投资,可以使农业产量提高一倍乃至一倍以上一样。所以,一公顷土地不能生产出全世界所需要的粮食,并不能成为土地肥力递减的反证。
不过,应该指出,在资本主义制度下,在很多地方土地肥力确有减退的现象。但这绝不是“土地肥力递减规律”作用的结果,而是资本主义制度所造成的。马克思指出:“肥沃绝不象所想的那样是土壤的一种天然素质,它和现代社会关系有着密切的联系。”这就是说,土地肥力的增加或减退,是与一定的社会制度分不开的。在资本主义制度下,由于土地私有制的存在,由于土地的资本主义的掠夺式经营,必然要导致土地肥力的衰退甚至枯竭。只有消灭资本主义私有制,代之以社会主义公有制,才可以从根本上解决这种滥用和破坏地力的现象,从而使土地肥力逐步提高,使单位面积产量逐步增长。解放以来,我国在改良土地和农业增产方面所取得的巨大成就,就是最好最有力的说明。
由此可见,“土地肥力递减规律”是根本不存在的。庸俗经济学者在这个“规律”的基础上建立起来的一切辩护性论调,都不过是空中楼阁。地租量的增长阻碍了资本主义农业的发展,但这种情况不能归咎于“土地肥力的递减”,而只能归咎于土地私有制的存在。正是由于土地私有制的存在,才使得越来越多的超额利润必须以地租形式转归地主阶级所有。同样,劳动人民的贫困化也不能归咎于“土地肥力的递减”或“自然界恩赐的减少”,而只能归咎于资本主义剥削制度本身。
马克思的功绩之一,是他使级差地租理论彻底摆脱了同这个虚构的“规律”的联系,并且从根本上否定了这条“规律”的存在。这样,借助马克思的级差地租理论,就使我们有可能正确认识资本主义农业发展的真正障碍和劳动人民贫困化的根源,从而为消灭这些不合理的现象找出正确的途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