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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节
信用制度下的​货币流通

在资本主义国家里,曾经长时期实行金属货币制度。这种货币制度可分为复本位制和单本位制。复本位制是以黄金和白银这两种金属同时作为本位货币的制度,单本位制则是以上述两种金属中的一种作为本位货币的制度。在资本主义发展的初期,许多国家都采用复本位制,到 19 世纪末,差不多所有的资本主义国家都改用单本位制——金本位制,只有少数经济落后国家,例如旧中国,采用银本位制。

在典型的金本位制下,流通中的货币主要是金币。这种货币制度的特点是:(1)金币可以自由铸造。任何人都有权用自己的黄金向造币厂换取金币或委托其代铸金币。(2)其他货币符号可以自由兑换金币。(3)黄金在国际间可以自由流动。金本位制的这些特点,使得流通中的货币量能够自发地适应商品流通的需要。如果货币过剩,一部分货币便退出流通领域,变为贮藏手段;如果货币不足,它们便进入流通领域,由贮藏手段变为流通手段和支付手段。由于货币和黄金(商品)之间存在着直接的联系,因而也就能够保持币值的稳定。采用金本位制时,为了满足小额周转的需要,也发行一些用银、铜等较贱的金属铸成的辅币投入流通。

随着资本主义经济的发展,以金币为主要流通工具的货币制度,日益不能适应生产和流通发展的需要,于是,在商业信用和银行信用的基础上,产生了信用流通工具,在一定范围内来代替金币流通。

如上所述,在商业信用的基础上,曾经产生了期票和汇票这样的信用流通工具。但是,由于这种票据是个别资本家的私人债券,因而它只能在比较狭小的范围内流通。同时,商业票据有固定的期限,这对于它的流通范围来说,也是一种限制。

为了打破商业票据的这种狭隘界限,银行家便发行银行券来代替商业票据。银行券是银行所发行的信用货币,它是以商业票据流通为基础的,并且是用来代替商业票据的。

最初的银行券是由各个银行分散发行的,后来国家才把银行券的发行权集中于国家银行或极少数占垄断地位的大银行。

银行券作为信用货币,同纸币有着本质的区别。首先,银行券是由货币作为支付手段的职能引起的,并且是由银行通过票据贴现等信用方式发行的;而纸币却是由货币作为流通手段的职能引起的,并且是由国家强制发行的。马克思曾经指出:“真正的信用货币不是以货币流通(不管是金属货币还是国家纸币)为基础,而是以汇票流通为基础。”其次,银行券是为了代替流通中的商业票据而发行的,而纸币则是资产阶级国家为了弥补财政赤字而发行的。正因为如此,银行券在债务人(期票或汇票的付款人)向银行偿还债务时,会按期返回到银行,而纸币在发行以后就滞留在流通领域内,而不会自动地流回到发行纸币的国库。最后,典型的银行券可以自由兑换金属铸币,而纸币一般是不兑换的。

在银行券可以自由兑换金属铸币的条件下,流通中的银行券总量是由商品流通所需要的货币量来调节。马克思指出:“已知通货的速度和支付的节约,现实流通货币的总置是由商品的价格和交易的总量决定。同一个规律,在银行券的流通上也有支配作用。”当商品流通扩大时,无论商业票据总额或向银行要求贴现的商业票据的数量都会增加,因而银行券的发行量也会相应地增加。反之,当商品流通缩小时,银行券的发行量也就相应地减少。银行券所以不会在流通中过剩,是因为流通中所不需要的银行券会由兑换金属铸币而流回银行。马克思写道:“只要银行券可以随时兑换货币,发行银行券的银行就不可能随意增加流通银行券的数目。”“流通银行券的数量,按照交易的要来调节,并且每一张多余的银行券都会立即回到它的发行者手中去。”正因为如此,可以自由兑换的银行券的币值,一般地说是比较稳定的。

流通中的银行券数量受商品流通的自发调节并能保持稳定的币值,其前提是银行券的发行必须完全以真正的商业票据为基础。但事实上,在资本主义国家里,作为银行券发行基础的,除了商业票据之外,还有“融通票据”和国家债券,而后两种票据并不代表真实的商品交易,因而也不反映商品流通对于流通手段的真正需要。这种情况决定了银行券的发行数量往往会超过国民经济的客观需要。在银行券可以自由兑换的条件下,这种过多的发行虽然通常不会马上引起银行券的贬值,但当危机到来,或由于其他原因人们特别需要黄金的时候,银行券就可能因为不能完全兑现而贬值。

根据上面的分析可以看出,银行券的币值稳定,是以下面两点为前提的:第一,银行券的发行数量必须适应商品流通的需要;第二,银行券必须能够随时兑现。因此,银行券的发行必须具备双重保证,即信用保证和黄金保证。信用保证是指银行所掌握的,据以发行银行券的商业票据。具备信用保证就意味着发出的银行券是客观需要的。由于银行所掌握的票据,除了商业票据之外,还有“融通票据”和国家债券,所以这种保证的可靠程度,还要看商业票据在其中所占比重的大小而定。黄金保证是指发行银行所拥有的黄金准备。黄金保证的意义在于:一方面,以黄金准备的数量来限制银行券的发行;另一方面,通过银行券的兑现来保证其币值的稳定。

各个资本主义国家的银行券保证制度是各不相同的。在第一次世界大战以前,英国根据 1844 年的银行条例(即庇尔条例)规定,没有金属担保的发行,最高限额为 1,400 万英镑。超过这个限额以上的发行,则需要 100%的金属保证。法国从 1870 年起实行由法律规定银行券发行最高限额、但不规定金属保证标准的制度。至于美国,在 1913 年以前,由于尚未建立中央银行制度,银行券是由各个国民银行分散发行的。美国 1863 年与 1864 年的法律规定,每个国民银行可以按照自己所购买的公债数额发行银行券。这种银行券的保证不是黄金和商业票据,而是国家公债。1913 年颁布了联邦准备法,把银行券的发行权集中于 12 个联邦准备银行,并规定银行券发行的金属保证至少为 40%,其余部分须以商业票据作保证,如金属保证不足法定比率,则需要向国家交纳发行税。

第一次世界大战前夕,许多资本主义国家为了扩大黄金储备,以增强自己在国际上的竞争力量和准备战争,便开始缩小黄金的自由流通。战争爆发以后,欧洲所有的参战国都停止了银行券对黄金的自由兑换。同时,为了弥补战争开支和财政赤字,又大量地发行不兑换的银行券,以致造成了严重的通货膨胀。战争结束以后,除了美国以外,所有的参战国都没有恢复黄金流通。因此,从这时候起,资本主义国家的金本位制,便开始走向崩溃了。

1924—1928 年,各资本主义国家先后实行币制改革,企图恢复金本位制,以稳定通货。但由于战后世界黄金储存量在各资本主义国家之间的分配更加不平衡,有些国家的黄金储备过少;同时也由于各国竞相储备黄金,以增强实力,所以都没有能够恢复黄金的自由流通和银行券对金币的自由兑换。当时有的国家实行了金块本位制(如英、法等国),有的国家则实行金汇兑本位制(如德、意、奥、匈等国)。所谓金块本位制,是指银行券不能兑换金币,而只能兑换金块,并且规定银行券只有达到一定限额才能兑换。例如,英国在 1925 年规定银行券兑换的最低限额为 1,700 英镑,法国在 1928 年规定银行券兑换的最低限额为 21 万 5 千法郎。所谓金汇兑本位制,是指银行券只能兑换外汇,而不能兑换黄金,但这些外汇可以在外国兑换黄金。显然,在这两种制度下,由于黄金不能在国内自由流通,因而也就使资本主义制度丧失了自动调节货币流通的机构,银行券的发行容易超过流通的实际需要。因此,战后的币制改革,并没有使银行券完全恢复它在战前所曾具有的稳定性。

1929—1933 年的世界经济危机,进一步摧毁了这种残缺不全的金本位制,各资本主义国家都停止了银行券的兑换。这样,金本位制就在整个资本主义世界彻底破产了。目前,已经没有一个资本主义国家实行名副其实的银行券流通。这些国家所发行的纸币符号虽然还保留着“银行券”的名义,但就其经济本性来讲已经变成纸币,因为它不能兑换黄金,而且它的发行不是为了商品流通的需要,而是为了弥补资产阶级政府的财政开支。因此,这种“银行券”的运动,只能受纸币流通规律的支配。恩格斯说:“不能兑现的银行券,只有在银行券实际得到国家信用支持的时候……才会成为一般的流通手段。那种银行券要受那种不兑现的国家纸币的法则支配”。

金本位制的崩溃,反映了资本主义制度的危机的加深,从此便开始了各资本主义国家通货膨胀的过程。第二次世界大战以后,由于各资本主义国家疯狂地进行扩军备战,通货膨胀变得更为厉害,通货不断贬值,物价不断上涨。通货膨胀加深了资本主义经济的不稳定性,给无产阶级和广大劳动群众带来了深重的灾难,但却为一小撮大垄断资本家带来了高额利润,从而使资本主义的社会矛盾更趋尖锐化。

以上我们论述了信用制度下资本主义国家的货币流通,下面我们要研究资本主义国家之间的货币流通。

随着资本主义的发展,国际间的经济、政治和文化的联系日益密切,这便使各国间的货币债权、债务关系日益增多,而这些货币债权、债务又需要在一定时期结清,于是便产生了国际结算。

一个国家对其他国家由于偿付货币债务和收回货币债权所引起的货币收支,反映在该国的国际收支平衡表中。国际收支平衡表有两种:一种是一定时期的国际收支平衡表,另一种是一定时刻的国际收支平衡表。前者是指一个国家在一定时期内(通常为一年)从其他国家收入的货币总额与对其他国家支出的货币总额二者的对比,它所反映的是该国在过去一定时期内所发生的国际收支的对比关系。后者是指一国与他国在某一时刻应收货币总额与应付货币总额之间的对比,它所反映的是该国在当时即将发生的国际收支的对比关系。

国际收支平衡表包括收入和支出两个方面,收入方面总括起来有下列各项:(1)贸易收入(输出商品的收入);(2)劳务收入(为外国提供运输工具、通讯工具以及保险等所获得的收入);(3)非贸易收入(外国公民在本国旅行,游览以及外国使馆和代表团的费用;本国侨民自国外的汇款;外国捐赠、赔偿的款项等);(4)投资收入(输出资本所获得的利息、股息);(5)资本和信用的移动(长期业务收入:包括对国外出售有价证券和不动产、外国贷款,外国投资等;短期业务收入:包括自国外获得的短期信用、外国借贷资本的流入,收回存放在外国的借贷资本等)。支出方面总括起来也相应的有下列各项:(1)贸易支出;(2)劳务支出;(3)非贸易支出,(4)投资支出;(5)资本和信用的移动。

国际收支平衡表中收入和支出之间的差额,叫做国际收支差额。收入大于支出称为国际收支顺差,支出大于收入称为国际收支逆差,收入和支出相等就是国际收支平衡。

在资本主义发展的初期,贸易和劳务收支在国际收支中占有重要的地位,这两个项目的收支状况基本上就决定了一国国际收支差额是处于顺差还是处于逆差。随着资本主义的发展,其他项目的收支状况,在国际收支中日益起着重要的作用,特别是到了帝国主义时期,这种情况就表现得更为明显。于是便出现了这样的情况:有的国家虽然在贸易收支上是逆差,可是整个国际收支上却是顺差。例如,英国在第一次世界大战以前,贸易上经常入超,但由于有大量的国外投资收入来弥补,因而国际收支差额仍然表现为顺差。这种情况表明英帝国主义寄生性的加强。还有一些国家,虽然在贸易收支上表现为顺差,但整个国际贸易收支却表现为逆差。例如,美国在 1958—1960 年期间,每年的贸易收支都表现为顺差,但由于美帝国主义推行侵略和战争政策,在全世界各地建立军事基地,并为各国反动派提供军事援助,因而就大大增加了对外支出,从而使国际收支差额连年处于逆差。这也充分地反映了美帝国主义色厉内荏的虚弱本质。

各国间的货币债权和债务,并不都是借助于互相输送作为世界货币的黄金来结算的,其中绝大部分的货币支付都是利用信用工具来进行的。由于国与国之间的债务关系通常都具有相互的性质,因而就可以利用信用工具通过相互抵销的办法来进行结算。国际结算的信用工具有几下几种:商业票据、银行票据、银行支票与银行支付委托书,等等。这些由外国公民、企业、机关、团体负有货币债务时,就可以向银行购买这种外币支付凭证,并用以和国外的债权人进行结算。

当国与国之间的货币债务能够完全相互抵偿时,则利用上述信用工具就可以结清一切国际债权债务关系。但事实上,一个国家在一定时刻对外国应付的货币债务和它从外国应收的货币债权二者经常是不平衡的。不过,即使发生了应付大于应收的情况,也就是说在国际收支上出现逆差的时候,通常也不是立即用输送黄金的办法来弥补的,而是首先借助于信用业务。

利用信用项目来平衡国际收支差额的办法是多种多样的,其中最主要的有:向外国银行取得短期信用,设法吸引外国资本流入本国,以及在国外取得贷款,等等。如果利用各种信用措施之后,国际收支逆差仍然不能完全弥补时,就只有用输出黄金的办法来偿付了。可见,任何国际结算的信用工具,都不能排除作为世界货币的黄金在国际结算中的作用。黄金乃是国际结算的基础和最终手段。一个国家的黄金储备,除了充当本国货币发行的保证之外,还执行着国际支付准备的职能。

如前所述,一个国家的公民、企业、机关、团体为了偿还国外债务,必须用本国货币购买外币支付凭证——外汇,这就需要有一个两国货币相互兑换的比率。这种两国货币间的兑换比率或比价,就叫做汇率,亦称汇价或外汇行市。

在使用金属铸币的条件下,两国的货币单位所含的纯金量或纯银量的比率是外汇行市的基础。这种比率叫做铸币平价。例如,在 1929—1933 年以前,每一英镑的含金量是 7.32238 克,每一美元的含金量是 1.504631 克,前者比后者大 4.86656 倍,这样,英镑和美元之间的铸币平价就是 1 英镑等于 4.86656 美元。如果两国的铸币不是同种金属,则根据国际市场上的金银比价进行折算。

但是,铸币平价只是外汇行市的基础,至于每一时刻的外汇行市并不完全与铸币平价相一致,而是有时高于铸币平价,有时低于铸币平价。这是因为外汇行市受外汇供求关系的影响,而外汇的供求关系又以一定时刻的国际收支状况为转移。如果国际收支是顺差,则外汇就供过于求,从而外汇行市就下跌;反之,如果国际收支是逆差,则外汇就求过于供,从而外汇行市就上涨。

在金本位制的条件下,外汇行市虽然经常发生波动并与铸币平价不相一致,但由于黄金可以自由输出和输入,因而外汇行市与铸币平价的差距终究有一定的限度。这个限度就是债务国输送黄金到债权国所需要的费用。这是因为当外汇行市与铸币平价的差距超过这个限度的时候,资本家就宁愿直接输出黄金去偿还债务,而不愿去购买外汇。可见,外汇行市波动的最高界限是铸币平价加上运送黄金的费用。如果外汇行市超过这个界限,则发生黄金输出,所以,这一界限又叫做黄金输出点。外汇行市波动的最低界限是铸币平价减去运送黄金的费用。如果外汇行市低于这一界限,则发生黄金输入,所以这一界限又叫做黄金输入点。由于运送黄金的费用只占黄金价值的极小部分(0.5—0.7%),因此,外汇行市只能在极其狭小的范围内——与铸币平价的差距不到 1%——波动。在金本位制的条件下,外汇行市是比较稳定的,平均的外汇行市大体上等于铸币平价。

在金本位制崩溃以后,纸币流通代替了金币流通,这时外汇行市就呈现出一种完全不同的情况。在纸币流通的条件下,不兑现的纸币,并不能稳定地代表一定数量的黄金,这时,外汇行市当然不能以两国纸币票面价值的比率为基础,而必须以两国纸币在一定时期内所实际代表的黄金量为基础。

第二次世界大战后,随着资本主义各国经济力量对比的变化,资本主义世界货币流通和信用关系也发生了重大的变化。战前,英镑曾经是资本主义世界货币体系的支柱,大多数资本主义国家都把英镑作为主要储备货币,绝大部分国际贸易和债权债务的结算,都用英镑来进行。大战期间,英国的实力遭到极大的削弱,英镑的地位急剧下降,与此同时,美国的地位则有了很大的提高。战后,美国倚仗它在战争期间取得的经济上的绝对优势和积累的大量黄金储备,极力向外扩张,一心独霸世界。它利用当时资本主义各国经济极端虚弱、货币金融十分混乱的机会,通过它所控制的国际货币基金组织,迅速确立了美元在资本主义世界的霸权地位,形成了以美元为中心的资本主义世界货币体系。这一体系的基本内容是:(1)在主要资本主义国家中,只有美元保持同黄金的直接联系,各国政府或中央银行可以按照一盎司黄金等于 35 美元的官价,用美元向美国政府兑换黄金;(2)各资本主义国家的货币必须同美元建立固定的比价,并以此来同黄金建立间接的联系。资本主义国家不仅用美元作为国际结算和国际支付的手段,而且还把美元作为主要的储备货币,有些国家甚至还用美元作为发行纸币的准备金。这样一来,美元就成了等同于黄金的“世界货币”,取得了凌驾于其他各国货币之上的特权地位。美国利用美元的这种特权地位,把美元作为它操纵国际金融、实行经济扩张和争夺世界霸权的工具,成为名符其实的“金元帝国”。

然而,好景不长,随着战后世界资本主义矛盾的不断激化,帝国主义国家间政治经济发展不平衡的进一步加剧,美国经济日益衰落,美元的霸权地位逐渐发生了动摇。进入六十年代以后,美元便陷入了危机的深渊之中。资本主义各国对美元普遍产生了不信任,它们在国际金融市场上大量拋售美元,出现了接二连三地抢购黄金的风潮。黄金价格猛烈上涨,美元汇价一跌再跌。在美元危机加重的情况下,尼克松政府被迫宣布从 1971 年8 月起,对外停止美元兑换黄金。接着,在 1971 年 12 月,又宣布将美元贬值 7.89%,即从原来 35 美元贬低到 38 美元兑换一盎司黄金。这是从 1934 年以来美元的第一次正式贬值。1973 年 2 月,再一次宣布美元贬值 10%。这深刻地表明了美元霸权地位的垮台和以美元为中心的资本主义世界货币体系的崩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