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节
商业信用和银行信用
和其他资本形态一样,借贷资本也是经常处于运动的状态中。它不断地由资本的所有者贷放给资本的使用者,然后又由资本的使用者(当然要附上利息)归还给资本的所有者。资本主义信用就是借贷资本的运动形式。
我们在前面只是说到了货币形态的借贷资本。其实,借贷资本既可以是货币形态的,也可以是商品形态的。因此,根据贷放的资本的不同形态,借贷资本的运动形式,即资本主义信用,又可以区分为商业信用和银行信用。
商业信用是指职能资本家之间用赊账方式买卖商品时彼此提供的信用。在赊售商品时,商品虽然从实者手里转移到买者手里,但卖者并没有从买者那里得到现款,而是得到一张延期支付的票据。因此,把商品赊售出去,实际上就等于在商品形态上把资本贷放出去;这时买卖双方的关系,也就成了债务人和债权人的关系。赊购的价格往往比现款支付的价格要高一些,两者之间的差额就是賒购者向赊售者所支付的利息。
资本主义的商业信用具有以下的特点:第一,商业信用的对象是处在产业资本循环一定阶段上的商品资本。就贷者来说,他提供商业信用的过程,同时就是他的商品资本实现(虽然还不是最终的实现)为货币资本的过程。第二,商业信用的债权人和债务人都是职能资本家,因而这种信用体现着职能资本家之间的关系。当然,这种关系也是以资产阶级和无产阶级之间的关系为基础的。第三,在产业周期的各个阶段上,商业信用的动态与产业资本的动态是一致的。在繁荣阶段,由于工业生产增长,商品流通扩大,因而商业信用就会随着扩大;反之,在危机阶段,由于工业生产下降,商品流通停滞,因而商业信用也就随着缩小。
商业信用的工具是商业票据,票据分为期票和汇票两种。期票是债务人对债权人开出的承诺在一定时期内支付现款的债务凭证。期票经过债权人在它背面作了转让债权的签字(背书)之后,在到期之前可以当作流通手段或支付手段,用来向别的资本家购买商品或偿付债务。这样,期票的新的持有者就成了债权人,他有权在期票到期时向最初的发票人兑取现款。但是,由于在赊销、赊购的情况下,许多资本家既是债权人又是债务人,因此,到期的期票常常可以大家互相抵销,只有抵销不完的余额才用现款支付。比如,布厂资本家甲向纱厂资本家乙开了一张期票,乙又拿这张期票向棉花商人丙购买棉花,如果棉花商人又同时经销布匹,他就可以拿这张期票从布厂资本家甲那里进货。在这种情况下,他们彼此间的交易就可以不用现款或少用现款。因此,商业信用和期票流通对于加速商品周转和节省货币流通费用具有很大的作用。和期票不同,汇票是由债权人向债务人发出的令其向第三者或持票人支付一定款项的凭证。
商业信用的产生远比资本主义要早。还在简单商品生产的条件下,就已经出现了赊销赊购的现象。可是,只有到了商品生产和商品流通十分发达的资本主义社会,商业信用才得到了广泛的发展。在资本主义条件下,商业信用所以必要,是因为:(1)各个部门资本周转的时间不同,当某些资本家有了待售的商品时,需要购进这种商品的另一些资本家,却由于自己的商品尚未卖出因而没有现款,在这种情况下,前一类资本家就只好用赊账办法出售自己的商品。(2)商业资本家没有足够的货币资本可以买进产业资本家出售的全部商品,因而产业资本家只好把商品赊给商业资本家。
商业信用是整个资本主义信用制度的基础,只有当商业信用发展到一定水平时,才会产生银行信用。由于商业信用只是职能资本家个人之间的信用,所以这种信用形式本身就带有一定的局限性。
首先,商业信用的规模要受各个职能资本家的资本数量的限制。产业资本家或商人究竟能让别人赊购多少商品,赊欠多久,这要看他究竟握有多少准备资本。一般说来,单靠个别资本家的资本,很难把大量商品长期赊给别人。
其次,商业信用的规模,还要受各个职能资本家的资本归流的限制。资本的归流越顺畅,商业信用的规模就越扩大;反之,则会缩小。
最后,商业信用还要受商品流转方向的限制。例如,由于纺织机器是纺织工业部门的生产资料,要向纺织工业部门推销,因而纺织业资本家就可以从机器制造业资本家那里获得商业信用。但机器制造业资本家却不能反过来从纺织业资本家那里获得商业信用,因为纺织品不能充当制造机器的生产资料,因而它不会赊售给机器制造部门。
由于商业信用具有上述的局限性,它远远不能满足资本主义扩大再生产的需要,因此,除了商业信用外,还必须有其他的信用形式来补足。银行信用就是为了适应这种需要而在商业信用的基础上发展起来的一种信用形式。
银行信用是银行或货币资本家以贷款方式向职能资本家提供的信用。它在许多方面不同于商业信用,并且突破了商业信用的种种局限。首先,银行信用不是由职能资本家相互提供的信用,而是由银行提供给职能资本家的信用,由于银行把社会上的各种游资集中起来,形成了庞大的借贷资本,因此,这种信用就不受个别资本家的资本数量和资本归流的限制。其次,由于银行贷出的不是处在再生产过程中的商品资本,而是闲置的货币资本,因此,银行信用的范围也就不受商品流转方向的限制。商业信用只能由商品的出卖者提供给商品的购买者,而银行信用却可以由银行提供给任何一个职能资本家。正因为银行信用具有这样一些特点,所以,它能够提供更多的借贷资本,和允许更长的借贷期限,而这些都远非商业信用所能比拟的。因此,银行信用可以在更大程度上满足资本主义扩大再生产的需要,满足资本家在营业上进行投机的需要。
银行信用主要是由银行来办理。资本主义的银行,是资本家进行投资的一个特殊领域,是资产阶级用以维持再生产过程的一个重要工具。在资本主义社会里,银行象是一个庞大无比的怪物,它的躯干雄踞于繁华的工商业中心,而它的四肢却伸张到每一个穷乡僻壤,它以自己特有的器官到处吮吸劳动人民的血汗。为了说明银行在资本主义经济生活中的巨大作用,我们必须对银行及其业务作较细致的考察。
银行业的历史先驱是货币经营业。当初,货币经营业的主要任务,是从事与货币流通有关的各种技术性的操作。譬如,为各国商人兑换不同的铸币以及未经铸造的金块和银块,代替顾客把货币从一个地方汇到另一个地方,以及代替顾客保管、收付现金和进行结算,等等。但是,随着封建制度向资本主义制度的过渡,随着资本主义工商业的发展,货币经营业者以存款形式集中起来的闲置资本日益增多,于是他们就越来越多地发展借贷业务。这样,货币经营业就逐渐地转变为银行业了。
银行一方面把大量闲置的货币资本集中起来,把贷款人集中起来,替全体货币资本家或食利者贷出资本;另一方面,它又把借款人集中起来,“为整个商业世界而借”,替全体职能资本家借入资本。因此,银行不外是贷款人和借款人的中介,即债权人和债务人的中介,是经营货币资本的企业,而银行家则是经营货币资本的商人。
银行既然是债权人和债务人的中介,它的信用业务自然也就分为两个方面:一方面是负债业务,即吸收资金或吸收存款的业务;另一方面是资产业务,即投放或贷出资金的业务。
银行所能支配的资本包括两个部分,一部分是银行家自己投入银行的自有资本,这只占银行资本的一小部分;另一部分是从外面吸收进来的存款,即借入资本,这部分在银行资本中所占的比重比前者要大得多。
银行的存款是从哪里来的呢?首先,来自职能资本家的暂时闲置的货币资本。每个资本家为了经营自己的业务,都必须有一定数量的货币资本,但这些货币资本通常并不放在资本家的保险柜里,而是存在银行。因此,几乎每个职能资本家都在银行有往来帐户。他们把货币存入银行的目的主要不是为了取得利息,而是为了便利收支和取得银行贷款。其次,银行存款也来自货币资本家或食利者阶层。他们存款的目的,是为了取得利息。第三,工人、农民和手工业者的储蓄以及社会各阶层预定要逐渐用掉的收入,也是银行资金的来源。这些小额货币本身虽然不是资本,但它一经集中到银行家手里,就会形成一笔巨大的款项,贷放给资本家,发挥借贷资本的作用。
银行通过各种各样的存款,就把社会各个角落的游资集中起来,用以经营大规模的贷款业务。
银行的资产业务或贷出资金的业务,采取了各种各样的形式,其中主要的有期票贴现、抵押贷款和长期投资等。
前面讲过,期票是商品的赊购者给赊售者开出的一种定期的债券,它代表着到期即可兑取的货币。因此,期票经过债权人的“背书”,它也可以用来购买商品或偿付债务,起信用货币的作用。但是,个别资本家的信用毕竟有限,所以期票不可能在较大的范围内流通。为了资本周转的需要,持票人常常要提前把期票变成现款,这时候,他就可以借银行的帮助来达到目的。期票贴现,就是银行用现款购进没有到期的期票。由于银行只有在期票到期的时候,才能持票向债务人兑取现款,所以,期票贴现实际上是银行对职能资本家的短期贷款。期票贴现时要打一定的折扣,比方一张 10,000 元三个月后到期的期票,倘按年利 4% 贴现,银行便可以得到 100 元的回扣,这个回扣也就是贴现利息。其计算方法是:\(10,000\text{ 元}\times\frac{4}{100}\times{3}{12}=100\text{元}\)。一般来说,贴现率要相当于当时的贷款利息率。
抵押贷款,包括以商品、提货单、期票、有价证券和不动产等作抵押的各种活期的或定期的贷款。但银行家对于他确信有偿还能力、有信用的借款人,也可以发放没有抵押品的贷款;不过,这种贷款的利息率一般都比前者为高。
长期投资,是指银行以购买股票的方式向各种企业进行的投资。银行购买了企业的股票,就成了企业的股东或所有者,这和贷款给企业是显然不同的。银行购买股票的目的是为了取得股息,或者是为了在有利的情况下把股票转卖出去,以牟取投机利润。
如上所述,银行开展贷款业务所需要的货币,主要是靠吸收存款得来的。此外,银行还可以发行银行券来代替现款,以满足贷款业务的需要,特别是贴现业务的需要。
以上分析的是有关银行信用业务的问题。
除了信用业务之外,银行还经营结算业务。由于各个资本主义企业在银行都有活期存款,因而各企业之间进行交易就可以不用现款而用支票。支票是活期存户向银行发出的提款通知单,银行必须照支票上开列的金额向支票上指定的人或持票人支付现款。但各企业间相互开出的支票通常不是提取现款的支票,而是转帐支票,持票人不向银行提取现款,而是要求银行把支票上开列的金额由发票人的存款帐上转记到持票人的存款帐上。银行根据这种转帐支票就可以为存户进行非现金结算。非现金结算业务,对于节省货币流通费用有很大的作用。
银行家经营银行业务,也和工商业资本家经营工商业一样,是为了获取利润。银行利润从何而来呢?大家知道,银行的存款和贷款都有利息,但贷款利息要比存款利息高。贷款利息和存款利息之间的差额,扣除业务上的开支以后,便是银行利润。利息既然是剩余价值的一部分,因此,银行利润归根到底是来自工人所创造的剩余价值。由于银行家是经营货币资本的商人,他不仅有独立的投资,而且有独立的营业,因此,他所要求的利润,按他自己投入的资本来计算,便不能低于社会上的平均利润。否则,他就不会经营银行业,而会把资本转移到工商业部门去。自发的竞争过程,必然会使银行利润接近于产业利润和商业利润的水平。
然而,银行家所以能够以银行利润的形式分沾一部分剩余价值,还是因为他依靠了银行雇员的劳动。银行雇员和商业雇员一样,他们的劳动虽然不创造价值和剩余价值,但却能够帮助银行家取得转归银行业的那部分剩余价值。银行雇员的劳动也有一部分是无偿劳动,因此,他同样受到银行资本家的剥削。
旧中国自 19 世纪中叶起,随着外国资本主义的入侵和国内资本主义的发展,现代的信用制度和银行业也逐渐地发展起来。但旧中国的信用领域也和其他领域一样,带有半殖民地半封建社会的焰印。
在旧中国的信用体系中,帝国主义在华银行和官僚资本的银行占统治地位。帝国主义在华银行是帝国主义对中国实行经济掠夺的重要工具。随着帝国主义经济侵略的扩大,其银行投资也逐年增加,而且增加的速度远比其他领域的投资为快。据统计,帝国主义在华的金融投资,1914 年仅占在华投资总额的 0.4%,1931 年上升到 6.6%,1936 年则上升到 24.9%,跃居各业投资的首位。帝国主义在华银行依靠它们的经济政治实力和根据不平等条约所取得的各种特权,勾结官僚买办银行和封建性的钱庄银号,牢牢地控制了旧中国的金融、财政,贪婪地榨取中国人民的血汗。毛泽东同志指出:“帝国主义列强经过借款给中国政府,并在中国开设银行,垄断了中国的金融和财政。因此,它们就不但在商品竞争上压倒了中国的民族资本主义,而且在金融上、财政上扼住了中国的咽喉。”
官僚买办银行在本国资本开设的银行当中,占了压倒的优势。据统计,1936 年,为四大家族所控制的中央银行、中国银行、交通银行和中国农民银行等四大银行的实收资本为 1.68 亿元,占当时全国 164 家银行实收资本总额的 42%;资产总额为 42.88 亿元,占 59%;各项存款为 26.76 亿元,占 59%;发行兑换券为 12.7 亿元,占 78%;纯收益为 0.22 亿元,占 44%。但这样庞大的银行资本,并不是在工业生产高度发展的基础上形成的,而是依靠封建买办军事法西斯独裁的政治强力集中起来的。它对外依附于帝国主义,为帝国主义的经济侵略服务;对内则利用各种经济特权和政治上的强力,支配全国的信用体系,通过发行纸币、经募公债、证券投机和发放高利贷等等方式,搜刮民脂民膏,为维护“四大家族”的反动统治和他们的发财致富服务。官僚买办银行不仅谈不上扶助民族工商业的发展,而且经常利用信用手段来排挤、扼杀和吞并民族工商业。因此,这种具有浓厚买办性和封建性的银行资本的存在和发展,对旧中国的社会生产力起了严重的破坏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