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节
借贷资本的本质和特点
我们在前两章研究资本和商业资本时,都是假定资本家完全依靠自有的资本来从事经营。但是,事实上有许多资本家除了使用自有的资本以外,还或多或少地使用借入的资本。因此,当我们研究了产业资本和商业资本以后,还需要进一步研究借贷资本以及作为这种资本运动形式的资本主义信用。
在资本生义社会中,货币资本家(食利者)构成一个独特的资本家集团。他们既不象产业资本家那样经营商品的生产,也不象商业资本家那样经营商品的流通,而是凭借自己所掌握的货币资本从事贷放资本的活动,并据此来同产业资本家和商业资本家一起瓜分雇佣劳动者所创造的剩余价值。研究借贷资本和信用,就是为了揭明货币资本家同其他资本家集团在共同瓜分剩余价值的基础上所形成的经济关系,揭露他们对工人阶级的剥削关系;同时阐明近代信用制度对于资本主义的发展及其矛盾尖锐化所起的作用。
借贷资本是生息资本的一种形态。生息资本和商业资本一样,也是一种历史悠久的资本形态,在不同的历史阶段上,它具有不同的形态。在原始社会末期以及在奴隶社会和封建社会中它表现为高利贷资本,而在资本主义社会中则表现为借贷资本。
资本主义社会以前的生息资本,即高利贷资本,主要在下述两个方面进行活动:一是高利贷者把货币贷给奴隶主和封建主,一是高利贷者把货币贷给农民和手工业者。奴隶主和封建主向高利贷者借贷,主要是为了弥补他们各种寄生性消费的巨额开支,而小生产者向高利贷者借贷,则主要是为了购买必需的生产资料和生活资料以及缴纳捐税和地租等等。因此,无论在哪种高利贷形式下,债务人都是把借得的货币当作单纯的货币,即当作购买手段和支付手段来使用,而不是当作资本来使用。货币只有在高利贷者自己手中才起资本的作用,因为它能给他带来利息。由于高利贷资本的利息的来源,不外是奴隶、农奴或小生产者的剩余劳动,因而这种资本所体现的乃是高利贷者和奴隶主或封建主共同瓜分奴隶或农奴所生产的剩余产品(甚至必要产品)的经济关系,以及高利贷者对农民和手工业者等小生产者的剥削关系。马克思曾经这样地指出:“高利贷资本有资本的剥削方式,但没有它的生产方式。”
与高利贷资本不同,借贷资本是在资本主义条件下,适应着产业资本和商业资本的需要产生和发展起来的,因此它体现的乃是另外一种经济关系。借贷资本的形成和资本主义的再生产过程有密切的联系,而它的主要来源就是产业资本和商业资本在其循环和周转过程中由于各种原因而必然出现的暂时闲置的货币资本。
第一,在资本周转的过程中,固定资本的损耗部分,会不断地在货币形态上暂时闲置起来。大家知道,不论是产业资本还是商业资本,它的固定资本的价值都是按照其损耗的程度一部分一部分地加到商品中,并随着商品的出售分批地回到资本家手里,而固定资本的更新,却是在它被完全消耗以后才进行的。这样,在固定资本的折旧费已经开始提取,而它的物质形态尚未更新的期间,在资本家手中便会有一定数量的折旧费暂时闲置起来。
第二,在资本周转的过程中,也会有一部分流动资本变成暂时闲置的货币资本。首先,商品的销售和原材料、燃料等等的购买,在时间上往往是不一致的,当商品销售出去以后,而原材料和燃料的购置尚未到期时,就会有一部分流动资本以货币的形式暂时闲置起来。这种情况,在一些生产或原料购买带有季节性的生产部门(例如制糖业、纺纱业、卷烟业等等)中,表现得尤其明显。其次,商品销售日期和工资支付日期的不一致,也会使一部分流动资本变成暂时闲置的货币资本。
第三,资本家预定用于积累部分的剩余价值,只有当它达到一定数量的时候,才能实际上变为追加资本。而在它还不足以被用来扩大原有企业的规模或建立新企业之前,它也会在货币形态上暂时闲置起来。
所以,在资本主义再生产的过程中,由于种种原因必然会有一部分货币资本暂时闲置起来。这部分暂时闲置的货币资本既然从职能资本(产业资本和商业资本)中游离出来,因而也就不能再为它的所有者带来剩余价值,显然,这是和资本的本性相矛盾的。前面说过,资本只有在运动中才能存在,才能保持自己的生命力。作为资本有意识的担当者的资本家,当然不愿意让他的资本处于这种闲置状态,为此,他必须给这部分资本寻求新的出路。
我们知道,各个个别资本的循环是互相交错地进行的.党一部分资本家已经完成了卖的过程,即完成了商品资本到资本的转化(W'—G')的时候,另一部分资本家可能正处于买的过程,即实现由货币资本到生产资本的转化(G—W)。同样,各资本家更新其固定资本的时间也是先后不一致的。这种情况便决定了在同一时期内不同资本家对货币资本具有不同的需要:党一部分资本家由于上述原因而握有暂时闲置的货币资本时,另一部分资本家则会由于相反的原因(购买原料、设备或发放工资等等)而需要临时补充自己的货币资本。
因此,闲置的货币资本的出路是存在的。这里。正和商品在进入交换过程时的情况一样,凡是物自己所不能做到的,都由它的主人即所有者以实际行动来补充了:拥有闲置货币资本的资本家,会把它们贷放给那些临时需要补充货币资本的资本家去使用,并在后者手里重新发挥职能资本的作用。这样一来,从职能资本中游离出来的货币资本就变成了借贷资本。当然,职能资本家是不能白白使用借贷资本的,处理要按期归还外,还必须把用所借资本剥削到的剩余价值的一部分作为报酬支付给对方。职能资本家支付给借贷资本家的这部分剩余价值,就是利息。
综上所述,借贷资本不外是借贷资本家为了取得一定的利息而暂时贷给职能资本家的货币资本。职能资本家把借入的资本用于生产或流通,是为了榨取剩余价值,获得利润。使用,借贷资本同其他资本一样,体现着资本家和雇佣工人之间的生产关系,同时,还体现着两个资本家集团即货币资本家和职能资本家之间的关系。
既然借贷资本是在职能资本运动的基础上产生,并为职能资本的周转服务的,因而从这方面说,借贷资本是从属于职能资本的一种资本形态。但是,另一方面,既然这种资本已经从职能资本中游离出来,成了一种独特的资本形态,因而也就在许多方面不同于职能资本。借贷资本具有以下几个特点:
首先,它是一种作为商品的资本。在资本主义条件下,一定数量的货币如果被作为资本来使用时,就能够为它的所有者带来剩余价值或平均利润。这样,作为资本的货币就比普通的货币多了一种使用价值,它不仅可以用来充当一般等价物,而且还可以用来生产利润。货币资本家把他的货币资本按照一定的期限贷给产业资本家,实际上就是把货币这种作为资本的使用价值,即生产利润的能力,让渡给产业资本家。因此,马克思指出:“资本自身在资本被提供到市场上来,让货币作为资本的使用价值实际进行让渡时,是作为一种商品出现的。”
不过,借贷资本乃是一种区别于普通商品的特殊商品。普通商品一经消费过后,它的商品体和它的价值便都一起消灭了。资本商品却与此不同,它有这样一种特性:“由于它的使用价值的消费,它的价何和它的使用价值不仅会被保存,并且会被增加。”
普通商品的转让是通过买卖的形式,根据等价交换的原则进行的。在交换过程中,买者放弃货币,取得商品;卖者则放弃商品,取得货币。在这里,人们虽然会放弃对自己商品的所有权,但并没有放弃商品的价值。商品价值仍然保留在买卖双方的手里。不过在一方是保留在商品形态上,而在另一方则是保留在货币形态上。但资本商品却不是这样。当货币资本家把自己的资本让渡给职能资本家时,他并没有从对方那里得到任何等价。他所以把价值作单方面的让渡,乃是为了在一定时期后重新把它收回,并给他带来一定的利息。由于货币资本家不是把资本商品真正出卖,而是把它暂时转让给职能资本家使用,因此,当货币资本通过循环过程再回到职能资本家手里之后,职能资本家必须把这个资本连同利息归还给贷者。马克思说:“价值额、货币,是在没有任何等价物的情况下付出的,不过经过一定时间以后会偿付回来。贷者总是同一个价值的所有者:甚至在这个价值已经从他手里转移到借者手里以后,也是这样。”
普通商品的价格是商品价值的货币表现。但资本商品的价格是什么呢?能否说利息是借贷资本价值的货币表现呢?不能这样。因为如把利息说成是借贷资本价值的货币表现,则一个价值额就有两个价格了。比如,假定有一个价值为 1,000 元的借贷资本,每年生息 50 元;如说利息是它的价格,则这个资本便有两个价格:一个是 1,000 元,另一个是 50 元。显然,这是完全不合理的。马克思说:“如果我们把利息叫做货币资本的价格,那也是价格的一个不合理的形式,与商品价格的概念完全矛盾。”所以,利息并不是借贷资本价值的货币表现,而不过是这种资本商品的使用价值的报酬。
其次,借贷资本的另一个特点是,它是一种作为财产的资本。借贷资本只有当它转到职能资本家手里时,才能发挥资本的职能。它在货币资本家手里虽然已经是资本,而不是单纯的货币,但不过是一种财产资本。至于货币真正转化为资本的过程,那是在职能资本家手里进行的。如果职能资本家是产业资本家,则他借得货币以后,就会用它来购买生产资料和雇佣工人,开始进行资本主义的生产。当包含剩余价值的商品被生产出来并被出售以后,资本便会重新在货币形态上回到产业资本家的手里。由于产业资本家使用的货币资本是借来的,所以,他必须把这个资本连同利息交还给它的贷者。借贷资本家虽然不经营商品生产和商品流通,但他单凭对资本的所有权,就可以定期地从职能资本家那里获得利息收入。从这里我们看到,同一个资本是取得了两重的存在:对于借贷资本家来说,它是财产资本;对于职能资本家来说,它是职能资本。财产资本和职能资本的这种分离,是资本主义的寄生性和腐朽性的一个重要表现。
最后,借贷资本具有不同于产业资本和商业资本的特殊的运动形态。产业资本的运动要经过生产过程和流通过程,它的公式是 \(\newcommand{\dash}{\mathop{\text{---}}}\mathrm{G\dash W\cdots P\cdots W'\dash G'}\)。商业资本的运动虽然不经过生产过程,但也要经过买和卖两个流通阶段,它的公式是 G—W—G'。但借贷资本的运动却不是这样。从表面上看来,它既不包括生产过程,也不包括流通过程;人们所能看到的,只是货币资本的贷出,并在一定的时期后带着增殖的价值返回到它的所有者手里。因此,它的公式是 G—G'。马克思指出:“为一定期间把货币放出、贷出、然后,带着利息(剩余价值)把货币收回,是生息资本作为生息资本所有的运动的全部形式。”
在借贷资本的这种运动形态上,资本主义的生产关系完全被颠倒过来了。仿佛货币同再生产过程相独立,就已经具有增殖自己价值的能力,仿佛货币天然就能够生出更多的货币。“像一株桃树的特性是结桃子一样,创造价值,提供利息,成了货币的特性。”在 G—G' 上,资本的运动过程缩短了,媒介过程也消失了,资本对于雇佣劳动的剥削更是一点也看不见了。这种情况正如马克思所说的:“资本现在是一个物品了,并且当作一个物品,它成了资本。货币现在有了孕育力。只要贷借出去,或投入到再生产过程中去……,那就无论它是睡着,还是醒着,是在国内,还是在国外,是在白天,还是在黑夜,都会有利息长到它身上来。这样,货币贮藏家的虔诚愿望,就在生息货币资本上面实现了。”借贷资本的这一特点,表明了资本拜物教的观念已经发展到了它的顶点,已经最后地完成了。
当然,货币本身并不能生出更多的货币,货币资本倘不经过生产地使用,就不能真的自行增殖自己的价值。货币资本只有在产业资本家的手中变为生产资本,通过生产过程,才能使自己的价值增殖。因此,借贷资本运动的完整的公式应该是 \(\newcommand{\dash}{\mathop{\text{---}}}\mathrm{G\dash G\dash W<^A_{Pm}\cdots P\cdots W'\dash G'\dash G'}\)。公式的最初阶段 G—G,表示借贷资本家贷给产业资本家货币资本;中间阶段 \(\newcommand{\dash}{\mathop{\text{---}}}\mathrm{G\dash W<^A_{Pm}\cdots P\cdots W'\dash G'}\),表示产业资本家使用所借资本进行生产活动的全部过程;最后阶段 G'—G',则表示产业资本家向借贷资本家偿付本金和利息。在运动的最初和最后阶段,都只是货币资本在两个资本家之间的转让,资本价值并没有增殖。至于资本的价值增殖,那是在中间阶段的生产过程内发生的。所以,G—G' 的公式,其实不过是上述公式的简化而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