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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
个别资本和社会资本

前面我们已经研究了个别资本的再生产和流通的问题。但是由于在内容和规模等方面,个别资本的运动和社会资本的运动有着重大的区别,所以在研究了个别资本的再生产和流通以后,还必须对社会资本的再生产和流通进行单独的分析。这样做的目的,是为了阐明社会资本再生产和流通的规律性,以及在更如展开的形态上揭露资本主义经济所包含的对抗性矛盾。

在资本主义社会里,存在着成千上万个资本主义企业。其中,每一个企业的资本,都是独立地发挥资本的职能,它们各自通过自身的循环和周转,实现自己的价值增殖。但是,所有这些独立的个别资本,并不是互相孤立、彼此隔绝的,为了实现价值增殖,它们必须通过流通过程彼此发生一定的关系。事实上,每一个资本主义企业,一方面是和那些为它提供生产资料的企业有着联系(向它们购买机器、设备和原材料),另一方面又和那些消费它的产品的企业有着联系(向它们销售自己的产品)。通过这种联系,各个独立的资本便形成了一个有机的整体,它们的个别运动便汇合成了一个整体运动。这种互相联系的个别资本的总和,就是社会资本或社会总资本,而互相交错的各个个别资本运动的总和,就是社会资本的运动。

社会资本的运动既然是由个别资本运动的总和所组成的,因此,社会资本的运动便和个别资本的运动具有一些共同的地方。例如,在它们的运动中都包含生产的消费,都必须经过流通过程,都必须采取货币资本、生产资本和商品资本这些不同的形态,运动的目的都是价值的增殖,等等。

但是,作为一个有机整体的社会总资本,又同构成这个整体的各个独立的个别资本存在着差别。这种差别主要表现在:在社会资本的运动中包含着个人的消费,以及与此相适应的简单商品流通而在个别资本的运动中则不包含这个过程。就个别资本来看,虽然每一个资本家也需要把剩余价值的一部或全部用于个人消费,他雇佣的工人也必须把工资用在个人消费上面,但这里的个人消费以及与此相适应的商品流通,是在他的资本运动的外部进行的,因而不包含在他的资本运动的过程之中。可是社会资本的运动却不是这样。从全社会的范围来看,资本家和工人把剩余价值和工资用于购买个人消费品的过程,同时也就是那些专门生产个人消费品的资本家出卖商品的过程,即他们的商品资本的实现过程。可见,在社会资本的运动中,必须和应当包括个人消费和媒介这种消费的一般商品流通。关于这一点,马克思曾经写道:“社会总资本的循环却包括那种不属于个别资本循环范围以内的商品流通,那就是,包括那些不形成资本的商品的流通。”

如上所述,社会资本的运动是一个错综复杂的过程,那么,我们在考察这种运动过程时,应该从那里出发呢?在这里,分析问题的出发点显然是十分重要的,不弄清这个出发点,就无法从错综复杂的过程中找出社会资本运动的规律。既然社会资本的运动不仅包含生产消费,而且还包含个人消费,所以,只有从社会总产品出发,即从社会资本每年发挥职能所生产出来的社会总商品资本出发,才能对社会资本的运动作出正确的分析。社会总产品,既包含有用于生产消费的产品。又包含有用于个人消费的产品。马克思说:“如果我们研究一下社会在一年间供给的商品产物,以下几点就必然会明白表示出来:社会资本的再生产过程是如何进行,这个再生产过程和一个个别资本的再生产过程要由什么特征来互相区别,二者又有什么共同的特征。”

分析的起点既然是社会总产品即社会总商品资本,因此,我们分析社会资本的运动,实际上也就是分析社会总商品资本的运动。它的运动公式是这样的:

\[ \newcommand{\dash}{\mathop{\text{---}}} \mathrm{W'} \left\{\begin{matrix} \mathrm{W} \\ {} \\ \mathrm{w} \end{matrix}\right. \mathop{\begin{matrix} \dash \\ \dash \\ \dash \end{matrix}} \mathrm{G'} \left\{\begin{matrix} \mathrm{G} \\ {} \\ \mathrm{g} \end{matrix}\right. \hspace{-0.5em}\begin{array}{l} \dash \mathrm{W<^{A}_{Pm}\cdots P\cdots W'} \\ {} \\ \dash \mathrm{w} \end{array} \]

这个公式表明了,社会资本的运动是从社会年产品即总商品资本(W')开始的。在这个商品资本中,一部分(W)是用来补偿资本家垫付的资本价值的,另一部分(w)则代表资本家无偿占有的剩余价值。经过售卖,全部商品资本都转化为货币资本(G')。这个货币额有一部分(G)被资本家用于购买生产资料(Pm)和劳动力(A),变为生产资本,经过生产过程之后,又重新变为商品资本(W'),以完成商品资本的循环。另一部分货币(g),则被资本家用于购买各种消费品,以满足个人的消费。工人出卖劳动力得来的货币,也用来购买个人消费品。这样,我们从这个公式中就可以看出社会总产品的一部分,是怎样通过资本的流通过程,被用于生产消费,另一部分又怎样通过一般的商品流通过程,被用于个人消费。总之,这个公式清晰地指示了社会资本运动的形态。

社会资本的再生产和流通过程,既然不仅是社会总产品在价值形态上补偿已经消耗掉的资本价值的过程,而且还是它在实物形态上补偿那些已经在生产和生活中消耗掉的物质资料的过程,因此,我们对于社会资本的运动,必须从社会总产品各部分的价值补偿和实物补偿这两重观点来加以考察。换句话说,我们不仅要研究社会在一年中消耗掉的资本价值,是怎样从社会总产品中取得补偿的,而且要研究社会在生产中消耗掉的各种生产资料,以及资本家和工人消费掉的各种生活资料,是怎样从社会总产品中得到补偿的。只有当社会总产品满足了上述各方面的需要时,社会资本的再生产才能够顺利地继续进行。

应该指出,产品的实物补偿问题在社会资本再生产的考察中具有特别重要的意义。本来,在个别资本的再生产过程中,也不断地有价值补偿和实物补偿。但由于研究个别资本的再生产时,主要的任务是揭示资本家保存和扩大资本价值的秘密,因此,我们只要注意到价值补偿这一方面也就够了;至于实物补偿的问题,则可以假定个别资本再生产所必需的各种物质资料,都能够在市场上买到。但研究社会资本的再生产,就不能再作这样的假定了,因为社会资本已经包括了所有的个别资本,它在再生产过程中所消耗的各种物质资料,只能从它本身的产品中来求得补偿,而不能再借助于另外某一个资本的产品来求得补偿。由于这种原因,所以社会总产品能否和如何在实物上补偿当年消耗掉的各种物质资料的问题,就成了社会资本再生产能否正常进行的一个现实的和重要的问题。我们只有对这一问题作了详细的考察后,才可明了资本主义的社会再生产是怎样进行的。列宁曾经指出:“现在的问题正在于:工人和资本家从哪里获得自己的消费品?资本家从哪里获得生产资料?产品怎样满足这些需求和怎样使扩大生产成为可能?因而这里不仅是‘价值的补偿,而且是产品实物形式的补偿’。”

社会总产品各个部分的价值补偿和实物补偿的问题,从另一方面说也就是社会总产品的实现问题。如果社会总产品的各个部分都能够在价值上和实物形态上找到互相补偿的另一部分产品,那么,全部社会产品就能顺利地实现,从而社会资本的再生产过程也就能正常地进行。所以,在社会资本再生产上所要研究的问题,归结起来也可以说是社会总产品的实现问题。我们所要着重研究的乃是关于社会总产品的实现条件。为了阐明社会总产品的实现条件,就必须了解社会总产品在价值上和实物上是由哪几部分组成的。马克思根据他对资本主义商品经济的深刻分析,明确地指出了,资本主义社会的总产品,在价值上是由不变资本(c)、可变资本(v)和剩余价值(m)这三个部分组成的;而在实物形态上,则是由生产资料和消费资料这两种经济用途不同的产品组成的。

与产品的实物形态的划分相适应,马克思又把整个社会生产划分为两大部类:第一部类是生产资料的生产,即用于生产消费的各种产品的生产;第二部类是消费资料的生产,即用于个人消费的各种产品的生产。在每个部类内部,又包括着许多不同的生产部门。

应该指出,第一部类和第二部类的划分,是对社会生产所有一切部门的最概括最恰当的分类。在实际生活中尽管有许多产品既可用作生产资料,也可用作消费资料,但这并不影响把社会生产区分为两大部类的必要性和正确性。因为不论每一种产品有多少用途,为了进行再生产,总要有一部分产品只当作生产资料用,而另一部分产品则只当作消费资料用。马克思曾经指出:“某些产品(例如马、谷物等)可以供个人享受又可以用作生产资料的事实,一点也不会影响这个分类方法的绝对正确性。”

社会总产品在价值上分为三个部分和社会生产分为两大部类,是马克思再生产理论的两个基本原理。这两个原理在今天看来虽然是如此简单明了,但在马克思主义的政治经济学问世之前却是一个长期没有得到解决的问题。在马克思以前,资产阶级的经济学家们曾经花了将近一个世纪的时间,试图从理论上解决社会资本再生产的问题,但他们都没有能够取得足够的进展。这里的原因是多方面的,但从理论认识上说,与他们不懂上面这两个原理是密切相关的。

重农学派的代表人物魁奈(1694—1774 年),在他的《经济表》中,对社会资本再生产问题的研究作了第一次尝试,而且作出了某些有意义的贡献。马克思对此曾给以很高的评价。但是,由于魁奈的《经济表》存在着马克思所指出的以下两个最主要的缺陷,因而他实际上并没有解决社会资本再生产的问题。第一,魁奈只是按资本的周转方式把资本区分为所谓“原垫支”和“年垫支”,即区分为固定资本和流动资本,而没有按资本在价值增殖过程中的不同作用区分为不变资本和可变资本,因而也就不可能从价值补偿方面对社会产品的实现问题进行正确的分析。第二,魁奈只把社会生产划分为农业和工业两大部门,而没有划分为生产资料生产和消费资料生产两大部类,因而也就不可能从实物补偿方面对社会产品的实现问题进行正确的分析。

在魁奈之后,亚当·斯密和李嘉图等人也对再生产问题进行了研究。但是,无论是斯密或李嘉图的再生产观点,都是立足在一个错误的“斯密教条”的基础上的。按照这个“教条”,资本主义制度下社会总产品的价值应分解为工资、利润和地租三个部分,即分解为可变资本和剩余价值两部分(v+m),而不变资本(c)这一部分则被排除掉了。斯密对总产品价值的这种见解,实质上是错误地把社会在一年内新创造的价值(c+m)当成了社会总产品的价值(c+v+m)。斯密所以会把这两种不同的东西混淆起来,一个重要的原因就是他不懂得劳动的二重性。正因为他没有能够区分劳动的二重性,因而也就不懂得工人的劳动在创造新价值的同时,还可以把生产资料的旧价值转移到产品中去。

从这种错误的“教条”出发,当然不可能对社会资本的再生产过程作出正确的分析。因为,如果不把补偿不变资本的这部分产品从社会总产品中划分出来,不了解总产品的价值应当区分为哪几部分,就无法说明总产品的各个部分是如何在价值上和实物上互相补偿的,从而也就无法说明社会总资本的再生产和流通过程。列宁在评价马克思正确分析总产品价值构成的重要性时指出:“如果不从总产品中把只能作为资本、永远不能采取收入形式的那一部分划分出来,就不可能了解社会总资本的再生产和流通的过程。”

马克思由于批判和纠正了过去资产阶级经济学家的错误:从价值上和实物形态上对社会总产品的构成进行了科学的分析,并从理论上确立了上述两个基本原理,这样,他就给自己的再生产理论奠定了稳固的科学基础;在这个基础上,他顺利地和彻底地解决了有关社会总产品实现的一系列问题,从而揭示了社会资本的再生产和流通的全部规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