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转至

第六节
可变资本的周转​及其对年剩余价值量​和年剩余价值率的影响

资本周转速度的快慢,对于剩余价值的生产有着重大的影响。如果把固定资本的因素抛开不谈,那么我们一般可以这样说:资本的周转速度越快,其中可变资本的周转速度就越快,由此带来的剩余价值总量就越多。

假设有甲、乙两个资本家,他们的可变资本都是 6,000 元,剩余价值率也相同,都是 100%,甲资本家的可变资本每年周转 2 次,乙资本家的可变资本每年周转 10 次。这样,由于可变资本周转速度的不同,甲、乙两资本家在一年间所获得的剩余价值总量就很不同。甲资本家在一年内获得的剩余价值总量为 6,000 元×100%×2=12,000 元;而乙资本家一年内所获得的剩余价值总量则为 6,000 元×100%×10=60,000 元。

一年内生产的剩余价值总量和垫付可变资本的比率,马克思把它叫做年剩余价值率。可变资本的周转速度越快,年剩余价值率也就越高。在上面的例子中,甲资本家的年剩余价值率为 \(\frac{12000\text{ 元}}{6000\text{ 元}}=200\%\);而乙资本家的年剩余价值率则为 \(\frac{60000\text{ 元}}{6000\text{ 元}}=1,000\%\)。甲、乙两个资本家相比较,乙资本家可变资本的周转次数为甲资本家的 5倍,而他的资本的年剩余价值率也为甲资本家的 5倍。可见,年剩余价值率的高低,是和可变资本的周转速度成正比例的。

必须指出,由年剩余价值率所表现的关系,与由剩余价值率所表现的关系是不同的。剩余价值率是实际发生作用的可变资本同它所带来的剩余价值之比,它是表示剥削程度的而年剩余价值率却是年剩余价值量和垫付可变资本之比,它是表示垫付可变资本的增殖程度的。拿上面的例子来说,甲、乙两个资本家对劳动者的剥削程度都是 100%,但乙资本家垫付可变资本的增殖程度却为甲资本家的 5 倍。

如果我们以 M' 代表年剩余价值率,以 m' 代表剩余价值率即剥削率,以 v 代表垫付的可变资本,以 n 代表资本的周转次数,则 \(\mathrm{M'=\frac{m'vn}{v}=m'n}\)。所以,只有在 n=1,即每年周转一次时,年剩余价值率才会和剩余价值率相等。

可变资本周转速度的快慢,为什么会影响年剩余价值量和年剩余价值率的大小呢?这是因为,剩余价值是由实际发挥作用的可变资本带来的,可变资本的周转越快,实际发挥作用的可变资本就越多,实际上剥削的劳动量也越多,因而年剩余价值量和年剩余价值率就越大。

我们仍用上面的例子来说明这一点。甲、乙两个资本家垫付的可变资本是相同的,同为 6,000 元,但甲资本家的可变资本一年周转 2 次,因而它在一年间实际上发挥了 12,000 元的作用;而乙资本家的可变资本则周转 10 次,因而它一年间实际上发挥了 60,000 元的作用。一年十二个月,如果按月计算,则甲资本家每月发挥作用的可变资本为 12,000 元÷12=1,000 元,乙资本家为 60,000 元÷12=5,000 元。现在,让我们假定工资是按月支付的,每个工人的月工资为 50 元,这样,甲资本家每月能够雇佣的工人就是 1,000÷50=20 人,而乙资本家雇佣的则是5,000÷50=100 人。乙资本家剥削的劳动量为甲资本家的 5 倍,因此,非常清楚,他的资本的年剩余价值量和年剩余价值率也为甲资本家的 5 倍。

从上面的分析可以得出这样的结论:可变资本周转得越快,实际发挥作用的可变资本就越多,剥削的工人就越多,因而年剩余价值总量就越多,年剩余价值率也越高。反之,年剩余价值总量就越少,年剩余价值率也越低。

但是,由于年剩余价值量和年剩余价值率的大小是同可变资本的周转速度相联系的,而可变资本又是包括在整个垫付资本中并和垫付资本的其它成分一起周转的,因而就容易造成一种假象,“好象剩余价值率不仅取决于可变资本所推动的劳动力的量和剥削程度,而且还取决于某些不可理解的从流通过程发生的影响”。但我们知道,单纯的流通过程以及资本的周转本身,并不能引起剩余价值总量的增加。只有当资本周转速度加快使得可变资本的周转速度也加快,使它在实际上发挥了较大的作用,即剥削了较多的工人时,才会引起剩余价值总量的增加。所以,剩余价值的增加并不是由于资本的流通过程具有什么神秘性。剩余价值量与剩余价值率在任何时候都是取决于可变资本所推动的劳动力的量与剥削程度的。

以上的分析告诉我们,资本周转的快慢同资本家有着切身的利害关系。为了加速资本的周转,资本家会采取各种各样的方法,但所有这些方法,归根到底都会导致对劳动者的剥削量的增加和剥削程度的提高。所以,当我们把资本的流通过程同生产过程结合起来考察时,资本主义经济中所固有的矛盾就显得更加尖锐和更加复杂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