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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节
资本的本质。​不变资本和可变资本

在本章开始,我们曾经说过,资本是能够带来剩余价值的价值。通过对资本主义生产过程的分析,我们又进一步了解到,雇佣工人的剩余劳动是剩余价值的唯一源泉;资本家所拥有的资本价值,只有通过剥削雇佣工人的剩余劳动才能增殖。商品、货币、生产资料等,它们本身并不就是资本,只有当它们被用来作为剥削雇佣工人的手段时才是资本。所以,从本质上说,资本也同商品、货币一样,是人和人之间的生产关系,即资产阶级和无产阶级之间的生产关系。

可是,资本的本质并不是一眼就能看出来的,因为在现象形态上,资本总是表现为一定的物品,如厂房、机器、原料、制成品等等。资本所体现的生产关系,也和商品货币一样,是被物的外壳掩盖着的。因此,在人们的观念上,就很容易形成一种错觉:好象厂房、机器这些物品天然就是资本,天然具有增殖价值的魔力。这种错误观念,就是资本的拜物教观念。

资产阶级经济学者为了掩盖资本主义的剥削关系,当他们给资本下定义的时候,总是抓住经济生活中的表面现象不放,极力宣扬资本拜物教的观念。例如,约翰·穆勒说:“所谓资本,是手段与工具”。英国的托伦斯甚至这样说过:原始人“用石投击他所追逐的野兽,用棒打击他用手摘不到的果实。在这种最初的石和棒上面,我们看见了,人将一物占有以便获得另一种物品,并且发现了资本的起源。”在资产阶级学者们看来,不论在什么条件下,一切生产资料,一切为生产的需要而积累起来的劳动,都是资本。按照这种观点,资本并不是特定历史条件下的产物,而是同生产工具一起出现的;资本家也不是近代史上才出现的新人物,而是从有人类那一天起就已经有了。

马克思在分析资本主义关系的时候,揭开了掩盖着资本主义剥削的种种假象,阐明了资本的本质,并且对上述资产阶级的辩护理论作了深刻的批判。他指出:“资本不是任何物,而是一定的、社会的、属于一定历史社会形态的生产关系,它体现在一个物品上,给这个物品一种独特的社会性质。”“这是资产阶级的生产关系,是资产阶级社会的生产关系。”他又指出:“黑人就是黑人。只有在一定的关系下,他才成为奴隶。纺纱机是纺棉花的机器。只有在一定的关系下,它才成为资本。脱离了这种关系,它也就不是资本了,就象黄金本身并不是货币,沙糖并不是沙糖的价格一样。”其实,原始人使用的石块、棍棒之类的东西,只是单纯的劳动手段,而不是资本。奴隶主和封建主占有的生产资料,虽然已经是剥削手段,但由于剥削的对象是奴隶和农奴,所以仍然不是资本。只有当生产资料作为剥削雇佣工人的手段时,它们才成了资本。前面说过,剥削雇佣劳动的条件并不是从来就有的,这些条件的出现乃是人类社会长期发展的结果。而且,随着社会的发展,雇佣劳动制度又将不可避免地被废除,资本这一经济范畴也将随之退出历史舞台。资产阶级经济学者所以要把资本说成物,把生产资料说成天然就是资本,其目的不是别的,正是为了掩饰资本主义社会的阶级对抗,并把资本主义解释为一种“永恒的制度”。

资本在生产过程中采取生产资料和劳动力这样两个不同的形态。这两部分资本在剩余价值的生产上所起的作用是完全不同的。为了进一步揭露剩余价值的来源和阐明资本主义剥削的实质,我们还需要对这两部分资本及其不同的作用,分别加以考察。

资本当中有一部分是由厂房、设备、机器、原材料等生产资料构成的。在生产过程中,这些生产资料分别以不同的形式参加产品的生产,或者说,它们的使用价值是以不同形式被消费掉的。象机器、设备等,它们可以使用很多年,参加许多次生产过程,每一次生产过程只消耗它的一小部分;而象原料和燃料等,则会在一次生产过程中被全部消费掉。由于它们参加生产过程的方式不同,因而它们的价值转移的方式也就不同。机器、设备等生产资料的价值,是按照其磨损的程度逐渐地转移到新产品中去;而原材料和燃料等生产资料的价值,则是一次全部地转移到新产品中去。但这里需要附带说明的是,只有那些曾经耗费过人类劳动的,即本身具有价值的生产资料,才能把自己的价值转移到新产品中去。而象处女地、矿藏、天然水等等生产资料,由于不是人类劳动的产品,本身不具有价值,因而它们虽然参加使用价值的形成过程,但不能参加价值的形成过程,不能成为新产品价值的构成部分。

由于在剩余价值的生产过程中,生产资料这一部分资本价值只是转换自己存在的物质形态(譬如由棉花、纱锭的形态,转换为棉纱的形态),而不发生任何量的变化,不发生增殖,所以马克思把这一部分资本叫做不变资本。

但资本当中的另一部分,即资本家投在劳动力上面的那一部分,却不是这样。前面说过,劳动力价值不是被转移,而是由工人的劳动再生产出来的。在生产过程中,工人所创造的新价值,不仅包括劳动力价值的等价,而且还包括一定量的剩余价值。由于这一部分资本价值不是不变的,而是一个可变的量,所以马克思把这一部分资本叫做可变资本。

当然,我们说不变资本的价值量不发生变化,这是就它在价值增殖过程中的作用而说的,至于生产资料本身的价值量,那是可以发生变化的。比如,棉花的价值就可能因生产棉花的劳动生产率的变化而发生变化。但这种变化与价值增殖没有关系,它只能影响资本价值中上述两个构成部分之间的比例关系。

根据资本的各个因素在价值增殖过程中的作用,把资本划分为不变资本和可变资本,这是马克思的伟大功绩之一。在此以前,资产阶级经济学者并不知道这种区分,而在马克思创立了这一学说以后,他们又拼命地反对这种区分。他们总是一再重复地说,利润是由整个资本带来的。资产阶级学者所以不敢承认这种区分,是因为这个学说确凿地证明了,剩余价值是从剥削雇佣工人而来的,雇佣工人的剩余劳动,乃是资本家发财致富的唯一源泉。

目前,在比较发达的资本主义国家,有些部门的资本家,为了少雇工人,节省可变资本开支,提高劳动生产率,从而搜取更多的剩余价值,他们在生产中较多地采用了一些自动化的机器设备。根据这种现象,于是资产阶级经济学者便大肆叫嚷:在采用自动化设备进行生产的条件下,利润是越来越多地由机器来创造了,工人在生产中的作用已经微不足道,这表明现在的资本主义对工人已经再没有什么剥削了……。应该指出,这种“理论”并不是什么新玩艺,它不过是资产阶级历来用以抵赖剥削的老调的一种翻版。资产阶级从来就主张利润是由机器创造的。现在的问题仍然是:自动化设备虽然能够大大提高劳动生产率,但就其在剩余价值生产上的作用性质来说,是任何一点改变都没有的。再自动化的机器也是机器,因而它也就永远是不变资本。它的价值只能按照磨损的程度转移到新产品上去,而不能有一丝一毫的增殖。在这里,资本家所获得的剩余价值仍然全部是由雇佣工人的剩余劳动创造的。资本家利用自动化机器,雇佣少量工人而能剥削更多的剩余价值这一事实,并不说明别的,它只是说明资本家比以前更加加强了对工人的剥削。

资本划分为不变资本和可变资本的理论,对于了解资本家对工人的剥削程度,也具有重要的意义。既然剩余价值不是由全部资本带来的,而仅仅是由可变资本带来的,因此,要确定资本家对工人的剥削程度,就应该拿剩余价值和可变资本相比,而不应该把它去同全部资本相比。假定有一个 500 元的资本(\(K\)),其中 410 元为不变资本(\(c\)),90 元为可变资本(\(v\)),即 500 元(\(K\))=410 元(\(c\))+90 元(\(v\));经过生产过程之后,生产出来的商品价值是 590 元,资本价值便增殖了 90 元(590 元—500 元=90 元)。因此,这里的剥削程度便是 \(\frac{90\text{ 元}(m)}{90\text{ 元}(v)}=100%\)。马克思把剩余价值与可变资本的比率称之为剩余价值率(\(m'\)),其公式是:\(m'=\frac{m}{v}\)。剩余价值率所表明的,是工人所创造的新价值按照怎样的比例在资本家和工人之间进行分配,换句话说,它所表明的是资本家对雇佣工人的剥削程度。因此,剩余价值率也叫做剥削率。

由于工人的必要劳动是用来再生产劳动力价值或可变资本的价值的,而剩余劳动则是生产剩余价值的,因此,剩余价值率还可以用剩余劳动与必要劳动的比率,或者剩余劳动时间与必要劳动时间的比率来表示:

\[ m'=\frac{\text{剩余劳动}}{\text{必要劳动}}=\frac{\text{剩余劳动时间}}{\text{必要劳动时间}} \]

这两个公式是以不同的形式表示同一个关系。前一个公式是以物化劳动的形式表示剥削程度,而后一个公式则是以活劳动的形式表示剥削程度。

资本家所获得的剩余价值量,和剩余价值率有着密切的联系。剩余价值量的大小,取决于剩余价值率的高低和可变资本量的多少。如果我们以 \(M\) 代表剩余价值量,以 \(V\) 代表可变资本量,那末,剩余价值量的计算公式就是:\(M=\frac{m}{v}\times V\)。从这一公式可以看出,剩余价值率愈高,可变资本的总量愈大,从而,被剥削的工人人数愈多,则资本家所获得的剩余价值量也就愈多。由于任何一个资本家在一定时期内拥有的资本总是有限的,因而所能雇佣的工人人数也是有限的,所以他们就总是设法尽量提高剩余价值率,加强对工人的剥削程度,以便攫取尽可能多的剩余价值。

下面,我们就来说明资本家是如何提高剥削程度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