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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节
对资产阶级​价值和货币理论的批判

商品和货币的问题,资产阶级古典经济学派和庸俗经济学派都曾进行过论述。古典学派的商品、货币理论是以劳动决定价值这一原理为核心的,具有一定的科学内容;庸俗学派的商品、货币“理论”,则完全停留在表面经济现象的描述上面,它以替资本主义辩护为目的,不包含任何科学的因素。

古典经济学关于劳动决定价值的学说,最早是由威廉·配第(1623—1687 年)提出来的。而后,在亚当·斯密和大卫·李嘉图的著作中,达到了它的最高成就。

亚当·斯密(1723—1790 年)在阐明他的价值理论时,曾经明确地区分了商品的使用价值和交换价值,并且正确地认为,商品的交换价值不由它的使用价值来决定,而是由劳动来决定。他指出:“劳动是衡量一切商品交换价值的真实尺度”。斯密不象他以前的经济学者那样,仅仅把采掘金银的劳动或农业劳动看作价值的源泉,而认为一切生产部门的劳动都是价值的源泉。把创造价值的劳动归结为无差别的一般的社会劳动,这是斯密的一大贡献。但是,也应当指出,在劳动决定价值的问题上,斯密的分析常常是动摇不定的。他时而说商品的价值决定于“获得它的辛苦和麻烦”,即决定于生产商品时耗费的必要劳动量,时而又说商品价值“等于它使他们能够购买或支配的劳动量”,或等于它所能购买到的“劳动的价值”。正如马克思所指出的,“他(指斯密。——编者)经常把商品价值决定于商品中所包含的劳动时间这一规定,同商品价值决定于劳动价值这一规定混为一谈”。

说商品的价值决定于生产商品所耗费的劳动,这是正确的。可是,说商品的价值是由它所能交换到的劳动或劳动的价值来决定,则是错误的。因为这实际上等于说,甲商品的价值是由和它交换的乙商品来决定,而乙商品的价值则由和它交换的甲商品来决定,也就是说商品的价值由商品价值来决定。这显然是一种循环推理,根本不能说明问题。

不过,上面说的都还是价值由劳动决定的问题。而斯密关于价值的决定,还有下面一种说法,这种说法就和劳动价值论的原理完全抵触了。他在分析商品的价格构成时写道:“工资,利润,地租,是一切收入和一切可交换价值的三个根本源泉。”在这里,斯密完全抛开了劳动决定价值的原理,而把工资、利润和地租当作决定商品价值的三个独立的因素。其实,上述三个部分只是对已经创造出来的商品价值实行分割的结果,它们绝不能倒过来成为商品价值的源泉。

在劳动价值论上,李嘉图(1772—1823 年)比他的前辈前进了一大步。他摒弃了斯密关于商品价值由该商品所能购得的劳动量决定这样一种错误的说法,而明确地指出“体现在商品中的劳动量规定商品的交换价值”。李嘉图还克服了斯密的商品价值由工资、利润和地租这三种收入决定的错误。他正确地认为:生产出来的价值无论怎样划分,都不会影响到价值的大小;价值分解为工资、利润和地租,并不影响劳动决定价值这一原理。李嘉图还了解到,商品价值不仅是由生产中新加入的劳动来决定,而且还由物化劳动来决定。可是,由于李嘉图不懂得劳动的二重性,因此,当需要说明新价值的创造与原有价值的转移是如何同时进行时,他便束手无策了。

李嘉图不仅坚持了劳动决定价值的原理,而且还指明了商品的价值量决定于生产商品所耗费的社会必要劳动时间,而不是决定于生产商品实际消耗的个别劳动时间。尽管他所说的必要劳动时间,是指在最不利的生产条件下,生产商品所必要的劳动时间。

李嘉图在论述价值量时,还曾经用“真实价值”和“相对价值”这样一些术语,把价值和交换价值区分开来,这也是他比斯密进步的地方。当他说到“真实价值”时,他所指的就是由投在商品上的劳动时间所决定的商品的内在价值;而当他说到“相对价值”时,则一般是指该商品的内在价值在另一商品的使用价值上的表现。不过,李嘉图并没有看到价值和交换价值的内在联系,他不懂得交换价值是价值的表现形态。

一切古典经济学者包括斯密和李嘉图,他们都忽视对价值形态的研究,把价值形态看作和商品本性无关的东西。这是有深刻的原因的。古典经济学者不研究价值形态,是因为他们把资本主义这样一个商品生产高度发展的生产方式,看作是永恒的社会生产方式,因而在他们看来,劳动产品具有商品形态,商品具有价值形态,这都是当然的无须特别加以研究的。他们从资产阶级的立场出发,便自然而然地把全部注意力都集中到价值量的问题上去了。

所以古典经济学虽然为劳动价值论奠定了初步的基础,但他们的整个价值理论是包含着严重的错误和缺陷的。下面将会看到,这种错误和缺陷还进一步导致了他们在货币理论上的错误,并为以后的庸俗经济学开了方便之门。

与古典经济学不同,资产阶级庸俗经济学的各个流派都是反对劳动决定价值这一正确的原理的。他们千方百计地企图割断劳动和价值的联系,编造了各式各样的反科学的价值理论,以达到为资本主义制度辩护的目的。在这些伪科学的“理论”当中,比较流行的有“供求论”、“生产费用论”和“边际效用论”。

“供求论”的主要代表人物是英国的马尔萨斯(1766—1834 年)。按照这种谬论,商品无所谓内在价值,它的价值只是由商品市场上的供给和需求的状况来决定的。市场上对某种商品的需求越是超过供给,这种商品的价值便越大;反之则越小。“供求论”的错误是极为明显的。市场上供求关系的变化,只能引起商品价格的变动,而不能使商品的价值发生变动。商品的价值是由生产商品所耗费的劳动决定的,只有生产上的劳动耗费改变了,才能够改变商品的价值量。“供求论”者把价格当成价值,把价格变动当成价值变动,这是用现象代替了本质,是从事物的表面而不是从事物的本质来看问题。“供求论”永远无法回答这样一些问题:为什么不同商品的价格总是围绕着不同的水平上下波动呢(譬如,一把雨伞的价格不管怎样波动,它总不会超过一辆汽车的价格)?当市场上供给和需求处于平衡的时候,商品的价值又由什么来决定呢?这些问题只有马克思的劳动价值理论才能予以科学的说明。

“供求论”者的目的是企图使人们只去注意商品流通过程中的价格现象,而不去注意生产过程。因为,资本家所占有的剩余价值正是工人在生产过程中创造出来的,一涉及生产过程,资本家的剥削秘密就有被揭穿的危险。

“生产费用论”的主要代表人物是法国的让·萨伊(1767—1832 年)。萨伊认为,商品的价值是劳动、资本和自然力共同协作的结果。在使用劳动、资本和自然力时,分别支出了一定的代价,即工资、利息和地租,这三者构成生产费用。商品的价值就是由生产费用来决定的。

“生产费用论”的错误也是十分明显的。生产费不外是一定量的价值,说商品价值由这些因素来决定,实际上就等于说价值由价值来决定,因而同样是同义语的重复。利息和地租乃是资本家和土地所有者的剥削收入,而不是生产中的支出,因而根本不能构成生产费用。这些收入是怎样创造出来的,其大小又是怎样决定的,“生产费用论”根本无法回答。

在现代资产阶级庸俗经济学中,流传最广泛的价值“理论”,是所谓“边际效用论”。这种理论是效用论的进一步发展。效用论早在 17 世纪就被提出来了。巴贲(1640—1698 年)就主张过商品价值由它的效用决定。“边际效用论”是奥地利学派的主要理论,这一理论在庞巴维克(1851—1914 年)的著作中得到了系统而详尽的说明。当前许多资本主义国家的庸俗经济学者都继承了他的衣钵。

“边际效用论”认为,在确定某种商品的价值时,必须考虑到所谓效用递减规律。这个“规律”的实质是:物品的效用,对于具有一定欲望的某个消费者,会随着物品数量的增加而递减。换句话说,某种物品的数量越多,则该物品用来满足最后欲望(边际欲望)的效用越低。所调边际效用就是物品满足最后欲望的能力。庞巴维克断言,边际效用取决于两个因素:一个是对某种物品的需求强度(欲望强度);另一个是该物品的稀少性。对某种物品的欲望越强,则该物品的边际效用越高。该物品越是稀少,则它的效用越大。在庞巴维克看来,商品价值就是由这种边际教用决定的。譬如,有四块质量、重量相同的面包,由于吃面包的人对其中每一块有不同的需求强度,因而各块的价值也就大小不等。第一块,是他在最饥饿的时候吃掉的,因而,效用最大;第二块次之;第三块更次之;第四块,因为他此时已经吃饱,不需要了,便没有什么效用了。在这种情况下,面包的价值由哪一块来决定呢?“边际效用论”认为,是由第三块决定,因为第三块代表物品的最低效用,即边际效用。

我们从这里看到,资产阶级的御用学者为了反对马克思主义的政治经济学和欺骗劳动群众,其伎俩是何等低劣和荒谬可笑。如果说,“供求论”者和“生产费用论”者在贯彻其上述企图时还不得不多少借助一点经济现象的话,那么,在“边际效用论”者这里,连起码的经济现象都给抛开了。他们谈论的是社会经济问题,但所依靠的却是个人的主观心理评价。这不能表明别的,而只是表明资产阶级的没落和腐朽。

人们是生活在社会中的,并不是独处孤岛的鲁滨逊。在社会生活里,评价商品的价值必须用社会的尺度。不论一个人的需求强度有多大,他向资本家购买一件东西,总得付出和别人同样多的代价。例如,到饭馆去吃饭,不管你的食欲大小,同样的饭菜总得向饭馆老板支付同样多的货币。如果商品价值的大小是由购买者的主观心理来评价,而不是由生产商品的劳动耗费来决定,那么,一个人费了很多劳动才生产出的产品,另一个人就可以用最小的“评价”把它拿了去。显然,这样一来,商品生产就将无法维持了。

“边际效用论”是一种最庸俗的价值学说。在它以后,资产阶级庸俗经济学在价值理论方面再也没有提出任何新的东西,都不过是上述几种谬论的拼凑和变种。

科学的货币理论,必须以科学的价值理论为基础。由于资产阶级学者在价值理论上存在着上述许多严重的错误,因此,他们便不可能对货币的本质和特征作出科学的解释。在资产阶级经济学中流行着的货币“理论”,大体上有三种:“货币金属论”、“货币名目论”和“货币数量论”。无论哪一种,都是对于货币本质和特征的曲解。

“货币金属论”是早期的资产阶级货币学说。在早期的重商主义经济学者的一些著作中,反映了这种观点。在他们看来,金属货币是唯一的财富,而金银天然就是货币。这是一种最典型的货币拜物教。他们歪曲了货币的本质,把货币归结为贵金属的某种自然属性。其实,金银并非天然就是货币,只有在一定的条件下,金银才从一般商品中分离出来,成为固定充当一般等价物的商品,即成为货币。货币不是物,而是表现为物的商品生产者之间的生产关系。

“货币金属论”者错误地把货币的职能只归结为价值尺度和贮藏手段。他们否认货币具有流通手段的职能,并认为用某种货币符号来代替金属货币流通,是不适当的。他们不了解纸币,不能说明纸币及其流通的特点。

“货币金属论”是在资本原始积累时期提出的。它反映了当时资产阶级通过掠夺性贸易和海外抢劫来积累金银财富的欲望;以及资产阶级反对封建国家发行成色不足的铸币的要求。随着资本主义的发展,经营工农业逐渐成为资本积累的主要手段,商业不再被人们看成是致富的唯一来源,因此,后来“货币金属论”曾经受到代表产业资本的资产阶级古典经济学者的批判。

“货币名目论”是资产阶级货币学说中最流行的一种。这种“理论”把货币和商品割裂开来,认为货币没有内在价值,只是一种价值符号,而它的购买力则是由国家来规定的。这种“理论”最早的倡导人是英国的巴贲(1640—1698 年)、贝克莱主教(1684—1753 年)和詹姆斯·斯图亚特(1712—1780年)。

“货币名目论”者的错误在于,第一,他们不懂得货币的起源,割裂了货币与商品的联系,而把货币看作是人们的意志和法律的产物。货币其实也是一种商品,它是商品经济自发发展的产物。第二,他们把价值尺度和价格标准混为一谈,误认为规定货币的价格标准,就是规定货币的价值,并由此否定货币具有内在价值。我们知道,国家虽然能够规定货币的名称,比方说,将原来称做 1 元的铸币改称 5 元,但国家是不能规定货币的购买力的,因为货币的购买力取决于它的内在价值。第三,与“货币金属论”者相反,“货币名目论”者只看到货币的流通手段和支付手段的职能,而忽视了货币作为价值尺度和贮藏手段的职能。因而他们就把货币只看作是价值的符号,把纸币看作是真正的货币,这当然是错误的。实际上,纸币作为流通手段只是金属货币的代表,在纸币流通的地方,真正的货币仍然是黄金。

在现代资本主义社会中,垄断资产阶级利用国家机器实行通货膨胀的政策,来加强对工人阶级和广大劳动人民的剥削和掠夺,“货币名目论”者就是这种罪恶政策的狂热的鼓吹者和辩护者。德国的庸俗经济学者克纳卜(1842—1926 年)和英国的凯恩斯(1883—1946 年)是现代“货币名目论”的主要代表人物。凯恩斯曾经宣称,金本位是“野蛮的遗迹”,纸币是最理想的货币。他反对以黄金作为纸币的准备金,并主张实行“有节制”的通货膨胀。

“货币数量论”也是一种比较流行的资产阶级货币理论。如果说,上述的“货币名目论”和“货币金属论”主要是企图回答货币的本质这一问题,那么,“货币数量论”则是企图回答货币的价值问题。“货币数量论”者认为,商品的价格和货币的价值是由货币的数量决定的:商品价格与货币数量成正比例,货币的价值与货币的数量成反比例;流通中的货币愈多,商品的价格便愈高,货币的价值则愈小。“货币数量论”与“货币名目论”是一脉相通的,“货币名目论”者除了说货币价值的大小由国家规定以外,也经常认为货币的价值由它的数量来决定。

“货币数量论”有几种不同的说法。法国的历史学家孟德斯鸠(1689—1755 年)认为货币的价值等于货币总量除以商品总量所得的商数。英国经济学家休谟(1711—1776 年)认为,在进入流通以前,商品没有价格,货币也没有价值,商品价骆和货币价值决定于流通中的商品数量和货币数量。如果商品增加,商品价格就下落,货币价值则上涨;如果货币增加,商品价格就上涨,货币价值则下降。李嘉图也是一个“货币数量论”者。不过,他认为货币是有内在价值的,它的价值是由生产这种货币材料所消耗的劳动时间来决定;只是在商品总价值不变的情况下,流通中货币增多了,才会引起商品价格的上涨和货币相对价值的下跌。

“货币数量论”的一个最根本的错误,是它忽视了货币的最重要的职能——价值尺度,而仅仅看到了货币的流通手段的职能,因而认为货币在进入流通以前既没有价值,也不执行任何其他职能。但我们知道,货币不仅是流通手段,而且首先是价值尺度。货币所以具有价值尺度的职能,是由于作为货币材料的金或银也是劳动产品,它们本身也具有价值。货币价值的大小是由物化在其中的社会必要劳动量来决定,而不是取决于货币数量的多少。货币的价值是在它进入流通以前就具有的,而不象“货币数量论”者所宣称的那样,是在流通中获得的。

“货币数量论”者既然看不到货币的价值尺度的职能,当然也就不能理解商品价格同流通中的货币数量之间的真正的关系。如前所述,在金属货币流通的条件下,流通中的货币数量决定于商品流通对货币的需要,而这种需要既依赖于货币流通的速度,又依赖于商品数量和商品价格水平。所以,是流通中的货币数量取决于商品价格水平,而不是商品价格水平取决于货币数量。“货币数量论”者对于货币流通的特点和实质是一窍不通的,他们根本不理解货币流通对于商品流通来说,仅仅是第二性的现象。

“货币数量论”者混淆了金属货币的流通和纸币的流通,用仅仅适用于纸币流通的原理来说明金属货币的流通。当然,这只能得出错误的结论。比如,投入流通中的纸币数量越多,则它所代表的价值就越小,从而商品价格就必然越高。但在金属货币流通的条件下,这种说法便是不正确的了。因为在这种场合,货币所具有的贮藏手段的职能,会象贮水池一样自发地调节流通中需要的货币量,通过这种调节,流通中的金属货币的数量便不会发生过多的现象,因而也就不会引起货币价值的贬值和商品价格的上涨。

应当指出,即使对纸币的流通来说,“货币数量论”者的观点也不是完全合适的。在纸币流通的场合,由于纸币所代表的价值会随其数量的过多或过少而发生变化,因而就给人们一种印象,似乎纸币“价值”的大小完全由其数量来决定。但实际上并非如此。纸币的“价值”并不是单纯地取决于它的数量,而是由流通中的纸币量与流通所必需的金属货币量二者的对比决定的。可见,“货币数量论”所反映的只是纸币流通的一些表面现象,它并没有阐明纸币流通的本质。

“货币数量论”和“货币名目论”一样,也是现代资产阶级实行通货膨胀政策以掠夺广大人民的“理论根据”。凯恩斯这个垄断资本的忠实奴仆,也是一个“货币数量论”的鼓吹者。他异想天开地认为,既然商品价格取决于货币数量,因而国家就可以用调节货币数量的办法来控制商品价格,并进而调节整个资本主义经济,消灭经济危机。可是,资产阶级国家所进行的这种“调节”,总是事与愿违,经济危机不但没有被消灭,反而爆发得更加频繁和更具有破坏性。资本主义国家的经济现实无情地粉碎了资产阶级学者的种种辩护论调。